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20
学历要求: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12-31
工作地点: 新乡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有关规定,平原实验室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平原实验室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11月15日批准建设的省属序列实验室,为独立法人的新型研发机构,事业编制100名,由河南师范大学、郑州大学牵头,联合10余家科研院所、全国重点实验室、医院、医药企业组建,总部位于河南新乡。实验室围绕“健康中国”国家战略,以创新药物研发中的重大科技问题为主线,聚焦传染病、重大慢病及精神类疾病药物研发,深入解析疾病机理,筛选靶点,提出原创性理论,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将实验室锻造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主力军。欢迎国内外生物医药相关研究领域的优秀人才加盟,共同致力于创新药物研发。
二、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实验室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科研事业部负责人、综合行政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紧缺、急需专业或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2)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在SCI收录期刊发表重要论文,有产业化经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招聘范围和条件严格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执行。
四、招聘岗位、招聘人员数量、招聘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
五、信息发布
(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
平原实验室(网址:http://www.htu.edu.cn/pylab)同步发布招聘信息。
(二)招聘信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平原实验室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实施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根据岗位要求,填写《平原实验室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并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研究工作经历及其他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电子版、学位论文摘要、获奖情况等详细材料),上述材料以“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团队方向”命名,发送至邮箱:zhaopin_pylab@163.com;
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每人限报一个应聘岗位,请应聘人员投递相符的方向。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
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考试
公开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1. 初面原则上由各课题组、部门自行组织安排。
2.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单位面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包含综合素质测评及专业知识面试答辩两部分,面试需准备10-20分钟专业答辩PPT。面试工作小组成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网站发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三)体检、考察
通过面试考核人员需参加拟聘前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有关标准执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弄虚作假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平原实验室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将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373-3323022(实验室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371-69690340
附件:
2.平原实验室2025年公开招聘科研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更多招聘机会,扫码关注医聘猫公众号,专属求职顾问推荐工作机会
